臺立法機構通過彈劾賴清德提案 明年5月19日投票表決

 人參與 | 時間:2025-12-29 19:42:52

  中新社臺北12月26日電 (記者 劉大煒)臺灣當局立法機構12月26日通過對臺當局領導人賴清德的臺立提案投票彈劾提案,彈劾程序將進入審查及決議等階段。法機其中,構通過彈彈劾的劾賴表決投票將于2026年5月19日舉行。

  12月19日,清德中國國民黨和臺灣民眾黨民意代表宣布正式提案彈劾賴清德。明年該提案彈劾文顯示,月日臺行政主管部門拒絕副署、表決執行臺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臺立提案投票“財政收支劃分法”修正案,被彈劾人賴清德予以配合,法機而非根據臺灣地區現行規定公布該修正案,構通過彈屬于違規且失職的劾賴行為,故對其提出彈劾。清德

  12月26日,明年立法機構投票表決提案,月日獲當日出席111位民意代表中的60票贊成、51票反對,提案通過。

  根據提案內容,預計在2026年1月14日至15日共舉行兩場彈劾賴清德的公開聽證會;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立法機構全體委員會,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到立法機構說明并應詢;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,第二度邀請被彈劾人到立法機構說明并應詢;5月19日將進行彈劾案的投票。

  根據規定,對于臺當局正副領導人的彈劾權由臺立法機構行使,提議人數須為立法機構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一半以上,決議人數須達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,并聲請臺當局司法機構“大法官”審理。彈劾案在司法機構審理時,須經過現有“大法官”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,彈劾案才能成立,被彈劾人即解職。(完)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國內新聞 頂: 542踩: 6